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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咱们探讨了“龟速行驶”话题

大家都对“快车道上开慢车”行为表示反感

好消息来了!

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将试点设置「超车专用道」

这类乱象有望被治理了!


违章新规!超车后不回原车道,记3分罚100元


江苏:按车型分车道行驶


1、超车后不返回原车道,记3分罚100元


《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自道路中心线或者中心分隔带依次向右,第一条车道为小型机动车超车道,第二条车道为小型机动车道,第三条车道为大型机动车道。在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大型机动车可以借小型机动车道超车,但不准跨车道超车,超车完成后必须驶回原车道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七)不按规定会车或者超车的。


违章新规!超车后不回原车道,记3分罚100元


2、超车速度不够,记3分罚100元


按照江苏省分车道分车型管理的做法,最左侧车道只能用来超车,且车速不得低于超车道的最低值,超车完成后必须驶回原车道,否则就要收到记3分罚100元的处罚。其法律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广东:试点设高速和快速路超车专用道


广东省“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提议:将单向3车道以上的高速路和快速路最左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道,但周末、法定节假日及春运期间不作变更。


违章新规!超车后不回原车道,记3分罚100元


提案的具体建议


1、在非周末、法定节假日和春运期间,在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试行最左侧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车道

2、而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和春运等高速路拥堵时间段,最左侧超车道可作为正常高速行驶车道,以缓解车辆拥堵。

3、由省交通部门牵头做可行性调查,严格按照实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得出政策试行的细则,如在超车专用车道的超车行为可行驶时间或距离、超车限制条件和违规惩罚措施等。


对此,广东省公安厅答复提案称:该建议虽然突破了现行法律法规,但不失为缓解高速公路拥堵问题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省公安厅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借鉴江苏省的做法选取广深沿江、广清、沈海高速佛山、江门部分等双向8车道路段开展分车道分车型管理,试点将最左侧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道。


注意:实施的道路为单向3车道以上的高速路及快速路,这也意味着不符合条件的并不会实行。


违章新规!超车后不回原车道,记3分罚100元


针对这个情况

网友们各有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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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方:同意“超车后需返回原车道”方案,这样能有效阻止车辆长时间占用快车道,希望能全国推广!

反对方:直接规定快车道的最低车速就可以了,没必要浪费一条车道去设置“超车专用道”!本来就够堵车了......


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设立「超车专用道」

车友们,你们是反对还是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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