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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已经落下帷幕

2020下半年开始登上舞台

对于车主朋友们来说

上半年的车生活较平静

但从7月1日开始

交通政策新规会比较多

车主们可要注意啦

下面这几个7月新规

跟你的车生活息息相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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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7月1日起,禁止生产国五轻型汽车 

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

公告称,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划重点★

1、全国范围实施

2、国五轻型汽车不再生产

3、进口车辆也必须满足国六标准

国五车还能购买吗?

在7月1日之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

国五车还能上牌吗?

在2021年1月1日前,还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可以进行销售、注册登记。

国五车还能上路吗?

当然可以!这次新规只是禁止车企生产国五轻型车辆,并没有禁止国五车上路哦,国五车还能再开几年。

国五车最后清库存,抄底合适吗?

政策给国五车半年的销售过渡期,也就是说在2020年7月1日之前生产出来的车型,还可以继续销售到年底。随着新规的实施,为了尽快清理库存的国五车辆,不少车企会提供较大的优惠。很多消费者不禁要问:趁着优惠在这个时候抄底,真的合适吗?

目前网上国五车的市场价格与之前相比没有出现较大的差异,汽车生产和需求处在一个相对平衡的阶段,即便是已经进入到生命末期的国五新车,依然有着一定的市场需求,因此想要在这个时候抄底并不能拿到极其优惠的价格,只是在一些政策和优惠上相对可观一些而已,具体还得视情况而定。

 二、7月1日起,这些违章实施“首错免罚”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指出:自7月1日起,在全国首推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制度。

“首错免罚”: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立即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及时纠正,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制度。

意思就是轻微违章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实是初次违反的,且经说服教育后自愿承诺立即改正,可以免予处罚。

车主:这样柔性执法,会不会有放任违章之嫌?会不会影响执法的公平公正?

交警:不少司机的轻微违章行为并非故意为之,大多数初次违章的情况都是因为不熟悉交规或一时疏忽。如果经教育后立即改正的,可以给予一次免罚机会。

确实,如果强行罚款罚分,虽然合规但未免不近人情。毕竟,处罚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执法时在不违反公平正义的情况下,兼顾法律与人性化,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免罚、教育,或许比直接罚款扣分更有效呢~你们觉得呢?

 三、7月1日起,交管业务全面恢复 

受疫情影响,之前部分公安交管业务都采用了“延期办”“容缺办”等政策。现在,公安部进一步明确了这些政策的适用期限,车主们要注意啦!

根据公安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不再延期办理业务

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不再延长驾驶证明有效期

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

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

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

对已适用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明确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

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

1、自8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2、自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7月开始有多个交通新规实施,除了上文提到的三个新规,还有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未安装ETC或未使用ETC的绿通及其他符合优惠政策的车辆不再享受通行费减免优惠等新规。

详情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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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通行优惠至年底!ETC新规7月1日起实施!

下半年刚开始,这些交通新规就开始影响车主们的车生活了,快来看看新规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吧!